河北武安市:广福寺扩建疑云的监管背后
2025-11-19 来源:本站

2025年10月,武安市磁山镇广福寺西侧的施工现场一片忙碌。主体大殿已初具规模,工人正忙着外立面粉刷,殿内伏羲塑像基座静待施工,门前台阶的混凝土浇筑也在推进中。然而,这片看似正常的施工场景,却藏着一连涉嫌违法违规的疑点——这座名为“伏羲殿”的扩建工程,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成了一个谜,涉嫌触碰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宗教事务管理等多项法律红线。

现场核查:近完工工程未见任何审批公示

2025年10月4日,知情人在广福寺现场看到“伏羲殿”扩建项目已进入后期施工阶段。这座占用红山山体约1亩土地的建筑,从主体结构到外部装修均已接近尾声,核心塑像的安装准备工作也即将启动。令人诧异的是,整个施工现场未设置任何法定公示标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审批》等关键文件踪迹全无。

按照规定,这么大的建设工程必须公示审批文件,可这里什么都没有,就像在自家院子里盖房一样随意。群众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的公开查询中,未检索到广福寺“伏羲殿”相关的用地审批及工程规划许可信息,直接印证了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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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五重违规:多项法律红线被公然触碰

经梳理,该扩建项目在用地、规划、宗教审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多重违法违规行为,每项行为均有明确法律依据指向其违法性。

涉嫌非法占用山体土地是首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转用审批手续。而伏羲殿占用的山体土地属非建设用地,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便开工建设,已涉嫌“未批先建”。该法第七十七条更明确,此类行为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规划审批的缺失同样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要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工程建设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伏羲殿在未获此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已构成“违法建设”,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应面临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直至拆除的处罚。

宗教事务审批程序的缺位更凸显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及《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寺观教堂扩建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的,需经省级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广福寺“伏羲殿”作为新增宗教建筑,未取得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审批批复,完全违背了宗教事务管理规定。

资金来源的模糊性则触碰了宗教场所公益性底线。《宗教事务条例》明确要求宗教场所执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和监管制度,而广福寺伏羲殿在未明确资金监管机制的情况下,背离了宗教场所的公益本质。

最令人震惊的是,该项目公然违反国家十部委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22号),该文件明确禁止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在禁令实施十余年後仍顶风作案,其性质被业内人士评价为“极其恶劣”。

监管回应:关键问题遭遇“踢皮球”式回避

针对上述问题,武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已交由下属监管部门负责,并指向分管该区域的霍某杰队长。然而,霍某杰的回应却充满敷衍。

一开始说需要问问情况,之后就推说要联系宣传部,对于伏羲殿是否具备合法用地手续这个核心问题,始终避而不谈,不做任何正面回应。霍某杰队长工作态度暴露出监管部门在面对违法违规嫌疑时的履职缺位。

业内人士指出,一座占地1亩的宗教建筑从开工到主体完工,至少需要数月时间,如此规模的工程未被自然资源、宗教事务等部门及时发现和制止,反映出相关监管环节存在明显漏洞。“日常巡查、动态监管这些制度如果落实到位,不可能出现‘完工前无人问津’的情况。”

深层反思:宗教管理法治化不容“打折扣”

广福寺“伏羲殿”扩建事件并非孤立个案,其折射出的是宗教场所管理、土地利用管控、政策执行落地等多重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从行为本质看,寺院借宗教之名行违法建设之实,疑似“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变相开发,既破坏了红山山体的自然生态,也亵渎了宗教场所的神圣性与公益性,极易引发社会对宗教事务管理的信任危机。

从政策执行层面看,十部委禁令已实施十余年,却仍有场所顶风违建,凸显部分区域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梗阻。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若不及时纠正,将严重损害法律法规权威。

公众期待主管部门能正视监管缺位问题,开展宗教场所扩建专项排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红山之巅的“未批先建”疑云,亟待一场彻底的调查给出清晰答案,更需以严格的执法执纪,筑牢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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